"在融資工具高度繁盛的今天,有心的敵意收購者,完全有能力通過步步精密的計算實現對上市公司股權的攻城略地,使以前根本不可能想象的敵意收購成為現實",據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清華大學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湯欣介紹,除了備受關注的寶萬事件外,從2014到2017年,中國A股市場上出現了數百起對上市公司進行舉牌的現象,其中不乏敵意收購的案例。
湯欣是在6月16日舉辦的第三十一期深圳法治論壇上作出上述表示的。本期論壇由深圳市法學會、南山區人民法院和藍?,F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聯合主辦,能容納近兩百名聽眾的南山法院會場座無虛席,許多從事收并購法律服務的律師、上市公司法務和商事審判法官及其他各界實務工作者踴躍參與了本次活動。
在湯欣看來,敵意收購是一種“不請自來的收購”,本身是價值中立的。從公司控制權市場理論上講,在資本市場上如果允許公眾公司如同普通商品買進賣出,就讓大家在同一個平臺上擁有了爭取經營上市公司的機會,這對目標公司來說,也創造了一個外部的公司治理市場。
據湯欣觀察,近年來上市公司股權漸趨分散、國有股權比例下降、A股市場異常波動、并購融資工具大量涌現等現狀導致了公司控制權市場的萌芽和發展。
但湯欣也指出,作為公司控制權市場的基本前提,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跟上市公司的股價之間需要有正相關的關系。目前,中國證券市場的效率尚待提高,股價和上市公司經營之間的關系還未得到充分支撐,“完全市場化導致轉讓”要成為普遍現象還有待形成。
對于當前對敵意收購的監管,湯欣教授用“不完備法律”來描述。他認為,目前中國在收購方面的法規雖然借鑒了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但仍存在對外國立法例了解不夠、現有法規解決現實問題能力不強等問題,許多實踐中的問題在法律上缺乏明晰的指引,次級規則的制定者(包括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中國銀監會、證券交易所、法院等)在敵意收購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決定性的影響力。
湯欣指出,“未來資本市場上會有越來越大的空間能夠提供合法化的融資方式”,能夠允許收購的投資者獲取一些必不可少的收購資源,從而形成積極的公司控制權市場。他認為,“好公司得到市場的保護,壞公司會被市場上的投資者、收購者無情地并購之后,把它原有的經理人遣散,這種懲戒的市場作用在市場化趨勢已成定局的中國A股市場是可以期待的?!?/span>